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世風日下‧道德淪亡

我們的世界為何變成這樣? 是非不分,本末倒置;世風日下,道德淪亡!


事件一: 一位香港的「十四歲媽媽」在討論區張貼自拍大肚照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308/3/b23v.html


(1) 這是傳統道德思想下所不容的, 不該未婚懷孕。


(2) 有能力去撫養BB成人?


(3) 如何灌輸正確觀念給BB? 禮義廉恥、人生觀、價值觀?


(4) 還未完成學業, 如何有穩健經濟能力去培育BB?


高興的是能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但是有否想過自己和BB的將來? 你真的準備好嗎?


在佛家學說, 不該墮胎因為BB係無辜的; 但係你讓BB來到這個世上但未能提供基本的生活給她, 那是害人害己啊! 小朋友在單親家庭長大, 身心狀態會受到影響; 大人在心智未成熟的情況下照顧小朋友, 心力俱疲。


這個「性開放」趨勢不應助長, 各位成年人提早為我們的年輕一輩作出適當的輔導吧!


這位準媽媽, 既然決定了迎接新生命, 加油吧! 妳要排除萬難呀!


事件二: 艷照事件


藝人的私生活照在未經許可下給盜取、被侵犯私隱及傷害, 但反被指摘


為何對那個偷竊者不聞不問? 為何不批判他?  大部份人是否本末倒置呢? 當然他們不拍這些照片, 便不會有這個機會給他人盜取, 但你能保證普通人不會拍這些照片嗎? 


是次事件的藝人並沒有殺人放火, 他們是你情我願、情到濃時為對方或跟對方一起拍下這些照片, 不論是個人喜好或愛到麻目, 作為旁觀者, 我們可以評論為不知羞恥, 可以覺得他們的做法很不理智, 因為傳統道德上不該這樣做。當一個人愛到麻目, 不想失去對方, 可能會做一些平時不會做的行為, 就是無條件的付出, 請不要斷章取義, 替受害人加綽號吧! 當初鍾小姐說當時天真很傻, 想表達的該是她年少無知, 以為這樣做可以留著對方。


為何見到鍾小姐會有市民覺得不安,  到廣播處投訴呢?  想一想, 假若他們不是公眾人物, 會有這樣大的影響力嗎?  其實那些艷照是他們私生活的生活照, 當然他們這樣做是不可取, 但是藝人只是他們的工作, 大家有必要聲討他們嗎?  他們傷害卻須要向公眾道歉及希望得到原諒, 才可回復藝人的工作???????


我欣賞:


- 她們有站出來的勇氣


- 她們願意承受一切負面的壓力。特別是女孩子, 設身處地, 你能夠站出來面對群眾嗎?


我難過:


- 媒體以這些為頭條新聞大肆報導。是為了銷量? 還是社會變成只對他人私隱有興趣呢?  私隱才是跟大家息息相關的大新聞呢?


- 市民相對地留意他人的私生活多於他人的才華。不知不覺的侵犯他人的私穩。


- 大家分辨是非的能力每況愈下, 是非自有公論?  看來已混淆不清了。


人誰無過呢? 知過能改, 善莫大焉。難得迷途知返, 積極地重設她們的心靈, 實屬難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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