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平安夜, 先祝各位過一個開開心心的聖誕節!
12月20日, 發生聞所未聞的事, 一位心臟病發的人在距離明愛醫院大門100米外失救而死亡的事件, 在這裏先向死者家人致深切慰問, 節哀順變
新聞內容: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1221/4/9uio.html
在危急關頭, 還要跟員工守則? XX指引? 真是荒謬說到底, 其實是官僚!!!
事情發生了, 錯要認, 打要企定; 還可理直氣壯說: "該員工跟足指引",
在公司立場, 員工跟指引辦事, 就等於好員工?? 但指引是死的, 人是活的; 不可隨機應變嗎? 這是甚麼地方, 按本子辦事???????
在死者家人或廣大市民立場, 醫院的責任是救人, 為何要區別病人是如何入院? 是否在醫院中? 那發生災難的話, 受傷人士也不在醫院範圍內, 又不能救嗎?
是風險管理出現問題也好? 是公司規模太大引致員工不懂應變也好? 楊爸爸是因此喪命了。
明愛口號是「以愛服務 締造希望」???
見死不救如何締造希望? 還是改為「官僚服務 誰敢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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